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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18.胡某,女,23岁,未婚,护士。发表时间:2021-06-09 15:12 患者自诉:周身软弱无力,吞咽困难。上眼脸下垂、复视9个月,关节疼痛4年”,于1987年患类风湿关节炎。1990年12月上旬自觉四肢无力,极易疲劳,不能梳头穿衣,下蹲无力站起,咀嚼无力。于12月25日在新疆库尔勒市273医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。检查新斯的明试验两次均为阳性,肌肉疲劳试验阳性,肌力3~4级;胸部CT未见胸腺瘤,心、肝、脾、肾B超检查均未见异常。T3、T4检查正常。诊断为:①全身型重症肌无力;②类风湿性关节炎(缓解期)。口服新斯的明,每天3次,每次15mg及中药煎剂(药物未详)等。治疗3个月,肌力仅有轻度增强。来信要求函诊治疗。 信中附有该院中医诊查之舌象与脉象:舌红少普,脉尺沉寸弱。辨证为气阴两虚,脾肾不足,予强肌健力饮,选加紫何车、石斛、生地、构杞子、首乌、茯苓、山萸肉等二三味随症加减。每日1剂,服药20天后,能自己梳头,下蹲能立起;仍服溴吡斯的明每日3次,每次1片。 服药4个月后生活完全自理,溴吡斯的明减量一半。1992年4月患者已恢复上班,溴吡斯的明只服原来的1/3量。7月31日起已完全停服溴吡斯的明,上班半年,病无反复,生活如常人。嘱其继续服中药巩固治疗。 |